(四)规范实施拆迁。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要本着为民拆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和理念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强化指挥协调,提高拆迁效率。妥善处理好有情拆迁与依法拆迁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补偿安置标准,又要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加强监督管理。在资金调配上主城各区要设立专户管理和使用危旧房改造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审计、监察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并切实加强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危旧房拆迁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在实施危旧房改造过程中,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讲解释,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争取整治和改造区域的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借助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让老百姓了解政府实施危旧房改造的目的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城面貌和提升城市功能,营造一个广泛理解、人人参与、大力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机构设置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王鸿举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奇帆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凌月明 市政府副市长
赵公卿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成 员: 冯 跃 市信访办副主任
周 波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罗清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光 市经委副主任
黎德龙 市教委副主任
文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天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伟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全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蒙 毅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程志毅 市建委主任
但小龙 市建委副主任
扈万泰 市规划局副局长
彭贵华 市市政委副主任
陈国华 市商委副主任
程武彦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谢华骏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勇俭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启荣 市人防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