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提升高校知识服务能力。继续建设一批知识服务平台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强化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推动中国高校技术市场建设,初步形成“开放、集聚、适变、持续”为特征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提升高校服务区域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支撑力。
24.建设一流学科。加强高校“085工程”在建学科的跟踪管理,建立分类指导的学科评价体系和学科发展数据平台。启动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立国际一流学科评价标准,重点建设20个学科,冲击国际一流水平,建设200个国内一流学科。实施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推进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艺术创新工作室和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合作开放研究机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理论创新研究基地建设。
25.实施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完成高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遴选梳理高校“十二五”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委属学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上海音乐学院拓展建设项目、上海体育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建设以及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建设工程等。全力推进浦东科技大学(暂定名)的筹建工作。
六、整合教育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26.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上海开放大学成为独立法人建制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协调整合本市区域性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启动学分银行市民服务,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探索建立“宽进严出”的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召开第二次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大会。推进区县成人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强化老年教育体系建设和各类老年教育资源的开放协同,完成市政府实事,建设浦东、徐汇、普陀、宝山四区老年大学分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继续做好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工作。支持建设一批市、区县市民学习网站,推进“终身学习推进员”制度。
27.推动学习型组织创建和市民学习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团队、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家庭创建,推广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教育文化资源,搭建市民学习服务共享平台,举办“长三角地区公众讲座论坛”、第七届上海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第六届诗歌创作和家庭讲故事比赛、第六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论书等特色活动。结合“东方讲坛”、“上海书展”、“上海读书节”等传统品牌学习和文化活动,推动社区市民各类学习活动的广泛开展。
28.完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本市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资金监管。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评估和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办法》。配合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完善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