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区域人才统筹发展体系。积极推进区域“综合理才”试点,推进区域人才大循环。坚持“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突破人才归属和人才工作条块分割,拓展人才工作空间格局与制度弹性。坚持“资源共用、载体共建、政策共享、投入共担”,建立南京地区人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宁企业与地方共引共育共用人才工作体系。实时跟踪市域范围内各类人才的重大研发成果,抓好全域一体人才库和研发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设“人才特区”,努力增创人才工作制度性优势。
3、优化人才管理服务方式。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管理体制。加快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培育创新创业平台、调动企业主体作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转变。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南京人才配置国际化水平,拓宽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引进渠道,切实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教育需求、职业需求、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承担人才中介服务,形成融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4、营造人才工作法制化环境。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和终身学习、工资管理、技术移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改善人才工作法制化环境。加大对人才法律法规执行检查的力度,确保在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人才工作全过程的规范化、法制化运作。推进人才资源配置权力阳光运行,切实保护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抓住国家和江苏省重大引才机遇,跟踪世界新兴产业发展动态,持续引进和重点培养高端人才。编制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度引进目录。推动在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大力提升各类开发区、创业园、产业基地集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能力,打造更多引进高端人才的载体。拓展境外培训渠道,组织选拔具有发展潜力和相应知识背景的南京本土人才赴境外培训。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促进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完善用人单位、教育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互补。
2、完善人才选任评价机制。对各类人才实施分类指导和有效管理,提高人才选拔任用和评价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完善干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制度,规范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加强人才评价方法研究,引入社会化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完善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方法,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
3、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壁垒和行业壁垒,推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进长三角人才资源一体化进程,推动国内和国际人才市场的融通。开发服务项目,提高人才市场的服务层次和人才交流效率。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保证人才流动在市场运作过程中的公平、公开、公正。建立全市人才信息网络,构筑互动、高效、安全的人才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实行人才资源信息共享。培育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人才中介组织,完善人才经纪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