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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通知
(绍政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部署,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前四年,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12.55%和18.73%,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83.1%和124.9%。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全市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任务比较艰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全省污染减排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实现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污染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这是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也是市政府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我市污染减排形势严峻,一季度以来,一方面工业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全社会能源消耗量急剧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减排工作面临增量大、减量小、减排后劲不足、减排进度不平衡等问题,给完成减排任务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清醒认识到完成污染减排这一刚性任务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市减排工作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树立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信心与决心,全力以赴打好今年污染减排的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和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在今年还剩6个多月的时间里,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印染行业违法产能。根据省政府确定的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淘汰计划,尽快根据我市实际编制高污染工艺、技术和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目录,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纺织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是我市完成减排任务的工作重点。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淘汰印染20亿米产能的要求和年初绍兴县上报的减排计划,绍兴县今年印染行业必须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产能和生产工艺落后产能实施关停,确保印染废水排污总量减少7万吨/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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