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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的决定

  10、加快社会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改善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法、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中心和实务训练基地,推进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社会志愿者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加入社会志愿者组织,建立多种类型的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社区就近志愿服务,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15%以上;完善社会志愿者管理制度和动员协调机制,提升社会志愿者工作规范化水平。

  11、加快社会领域党建体系建设。完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社建委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委社建委具体负责全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区(县)委、街道工委(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及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负责辖区内和本系统部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实现党建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资源保障。创新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创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重点推进新建社区(小区)党建以及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继续推进开发园区、行业协会、商务楼宇等党组织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到 2015 年,全市基本实现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创新社会领域党组织活动方式,努力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建设一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示范点,依托“南京党员远程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推进党工共建,完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与工会工作者的联合选派、培训、考核、维权等工作制度,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精干高效的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深入实施“六项工程”,切实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2、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街道(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社区(村)综治办及其信访调解室、帮教服务室、警务室,建立完善政法维稳部门进社区(村)工作机制,实行系统化整合、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运作,确保基层尤其是社区(村)安全稳定工作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办事、有规矩办事。扎实推进消防、车管、危管、外管、网管、物管“社区六进工程”,深入推进保安进校园、监控进部位、报警进门厅、联网进所队、稳控进社区“校园五进工程”,确保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专业队伍,到青奥会前,城市社区全部建成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群防群治巡防力量达30万人。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网格化”模式,以街镇干部、社区工作者、民警和志愿者等为责任主体,实现基层管理服务全覆盖,形成“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元、多元联动”格局,建立起责权利更加明晰的基层“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13、实施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工程。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三访”(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制度,领导干部接访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信访代理制,实施“阳光信访”,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等专业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超前预警和就地化解能力,民间纠纷调处率达 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 95%,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 55%以上。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开展重点领域、重大矛盾化解攻坚行动,在市级层面组建10个矛盾纠纷专项协调小组,加大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涉法涉诉问题等方面重点矛盾解决力度。做好困难信访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可在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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