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居民生活保障体系建设。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建设一批食品安全自检室、绿色市场、绿色销售专区,构建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安全监管模式;加大基本药物全品种检验力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面,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片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000万平方米,竣工2000万平方米。改善市民出行条件,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换乘高效的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加强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成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实现一级公路连镇街、区区县县通轻轨、城乡客运一体化,到 2015 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 40%,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高到40%。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蓝天行动计划,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集中整治建筑扬尘和工业污染,大幅度减少城市灰霾现象;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村生态小区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整治清水工程,在农村建设区域联网联供体系,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加大生活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污染源监控。
8、加快社区管理体系建设。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社区(村)把工作重心放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城市社区2012年、农村社区2013年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社区管理体制,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的新型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居家养老、扶贫济困、综治平安等便民利民社区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整合社区管理资源,组织动员社区工青妇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形成社区、居民小区、楼栋一体化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共享机制,按照共建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活动设施;培育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加快社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进程。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扎实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搭建社区居民参与平台,提高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
9、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器,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范围,重点扶持和培育行业性社会组织、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到2015年, 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20个。切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制定扶持政策,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问题,搭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四分开”;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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