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完善“八大体系”,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4、加快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创造条件增加城市居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增加农民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大力推进创业富民,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器,“十二五”期间累计扶持各类创业者 5 万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促进就业机制;加快转变劳动者培养方式,同步推进产业升级和劳动者素质升级,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率先建成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5、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据相关规定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深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五道保障线”和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四道保障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失地农民、非职工城镇居民、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纳入保障体系,将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将在宁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到 2015 年,各类保险参保率均达 99%以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社会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联动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健全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发展专项救助和临时救济,发挥社会捐助、慈善救助作用,从局部生活救助逐步拓展到全方位综合救助,探索将低保边缘户纳入救助范围,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救助,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和 15 年基础教育扶困助学“绿色通道”。推进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落实残疾人免费优惠政策;加强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扶助;积极培育各类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6、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服务普惠面,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10-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街道(镇)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设立公共服务站,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站)覆盖半径在1.25公里(0.5公里)左右,农村一级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人口 1000-5000人,二级新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人口300-1000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网格化全覆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研究制定新一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区域布局规划,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新区集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着力加强幼儿园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办好农村学前教育,改善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动乡、村卫生机构功能改造提升;着力改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项目投资体制改革,放宽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管办分离、布局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