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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的决定


  --坚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作为基本着力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动员和引导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3、确立和谐稳定争第一的目标定位,引领和推动工作发展。以“和谐稳定争第一”为目标,强化责任措施,推动创先争优,积极创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到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民生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各类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全覆盖、社区“扁平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全覆盖、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江苏“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做到“五个领先”: 民生服务保障体系领先。制定社会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等体系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扩大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覆盖范围,率先探索建立民生工作的普惠机制和长效机制,推动民生工作从扶危济困向全面保障民生权利转变,从局部救助向建立长效普惠制度转变,从满足人民群众生存需求向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发展需求转变,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 维护稳定能力和绩效领先。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矛盾预防和疏导化解体系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现、预防和调处能力显著增强,矛盾调处成功率、信访积案化解率、非正常上访控制率居于全省前列,不发生在全省、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青奥会等重大活动绝对安全。青奥会前全市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进京访积案95%得到化解,越级访逐年下降。

  社会公共安全水准领先。平安南京建设深化发展,城市现代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高效,刑事案件破案率处于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突出治安问题解决成效明显,治安复杂地区实现有效整治,刑事发案处于全国同类城市较低水平,八类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保持最低位次。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达到全国一流,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有效,各种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有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事故,青奥会前技防乡镇(街道)规范化运行率及主要路面、治安卡口、警务查报站技防建设 100%达标。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居于全国全省前列。

  法治城市建设质量领先。坚持依法治市,法治城市品牌进一步确立,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司法环境等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整规范和促进保障作用更加明显,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在全省领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量显著下降。 社会管理创新成果领先。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显著突破,党政主导、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明显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和改善,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有效整合,群众工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到2015年90%以上城市社区、80%以上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打造更多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南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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