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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填报2011年上半年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填报2011年上半年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的通知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经发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县)经发委:

  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填报2011年上半年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新经信科装【2011】34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组织做好我市4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38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的组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国家认定和自治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需在企业技术中心快报信息管理系统(http://kb.fulong.com.cn)上填报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表。

  二、填报时间:每年1月和7月。

  三、具体要求:当年1月填报上年全年数据,当年7月填报当年上半年数据。系统将于1月和7月开启,填报时限为一个月,届时将自动关闭,无法上传数据。从今年7月开始,未按时填写快报的企业技术中心将在技术中心评价中减10分,评价分数低于60分的将撤销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010年新认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登陆系统注册后填报数据。数据无需经过审计,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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