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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拍卖活动备案网上公示系统的通知


  一、拍卖活动网上备案概念

  拍卖活动网上备案是指将拍卖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书式材料到属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改为拍卖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拍卖活动备案网上公示系统”(以下简称拍卖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相关书式材料另按规定时间段集中向备案机关报送,并由拍卖公示系统将备案信息统一向社会公示的备案和监管方式。

  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范围

  在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拍卖企业在本省区域内举行的拍卖活动,均应进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本省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外地的拍卖活动以及外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拍卖企业在本省区域内举行的拍卖活动除外。

  不属于网上备案的拍卖活动,拍卖企业应按《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01号令)的规定到拍卖活动备案机关进行书式备案。

  三、拍卖活动网上备案管辖权限

  在我省范围内举办的拍卖活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举办地所在的市、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实施拍卖活动备案管理。

  四、拍卖活动网上备案程序

  拍卖企业举行拍卖活动应当通过广东省红盾信息网(www.gdgs.gov.cn)(以下简称广东省工商网)链接的“拍卖活动备案网上公示系统”进行备案。

  1.企业登录注册

  拍卖企业首次进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应当登录拍卖公示系统进行企业新用户注册,设置企业账号和密码,下载拍卖备案填报软件,填写相关企业信息。

  2.拍卖活动前备案

  拍卖企业举行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在拍卖公示系统填报数据进行前备案。

  进行拍卖活动网上前备案业务时,企业应当登录拍卖公示系统,填写拍卖活动、联系人、委托人、公告及媒体、保证金账号等项目,填满所有必填项,并上传拍卖公告电子资料,报送至省工商局数据库,由系统将有关数据分发至备案机关审查备案,并生成拍卖活动前备案表存根及回执。

  备案后的数据发送回省工商局数据库,在拍卖公示系统上发布备案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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