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拍卖活动备案网上公示系统的通知
(粤工商明电〔201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了提高拍卖备案工作效率,确保拍卖信息公开透明,省局联合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开发了拍卖活动备案网上公示系统(以下简称拍卖公示系统),现已正式上线。为做好拍卖公示系统的启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卖公示系统启用时间
为保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人员及拍卖企业对系统熟悉运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为网上拍卖备案缓冲期,在此期间企业的拍卖活动备案,可采用网上备案或到工商部门备案。6月1日起,属于网上备案范围的拍卖活动,应采用网上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
开展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工作,将全省经过备案的拍卖活动信息向全社会公示,不仅有效保障拍卖活动的公正、公平,也大大提高了拍卖活动备案工作效率和工商部门对拍卖活动的监管效率,是推进信用工商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媒体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拍卖公示系统,提高社会公众和拍卖企业对系统的认识度。在缓冲期内,要引导拍卖企业进行网上备案,以确保企业和工商部门人员熟悉运用拍卖公示系统;缓冲期过后,对符合网上备案的拍卖活动一律通过拍卖公示系统进行备案。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为使拍卖企业尽快熟悉运用拍卖备案系统,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企业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工作指引》(见附件),并于近期联合省拍卖业协会对拍卖企业进行网上拍卖备案操作培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强化操作能力,熟悉系统的运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局市场处反馈。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广东省企业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工作指引
为加强拍卖活动网上备案管理,提高拍卖备案工作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拍卖市场交易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工商总局《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工作有关程序作出以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