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键举措
--人才引领、科技创业。把人才引领、科技创业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集聚、吸引一大批科技创业者、科技创业家和科技创业企业。完善面向科技创新创业全过程的金融服务链,做到“创有所扶、长有所促、成有所励”,营造真正有利于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和加速成长的良好制度环境,促进科技、教育、人才、创新资源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制度先试、园区先行。按照“先行先试”的精神,大力推动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建设一批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促进现有大学集聚区向科学城拓展、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向创新型园区转型,将园区建成抢占科技与人才竞争制高点的前沿阵地、体制与机制创新的特殊试验田。按照“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和“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原则,不为定势所困、不为视野所限、不为艰难所惧,解放思想,敢闯敢冒,制定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突破性举措,营造园区发展特殊的政策环境,以制度创新的超常规力度,推动科技园区的超常规发展。
(四)重点计划
--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建设计划。高标准规划建设接轨国际的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和人才公寓等相应配套设施,给予特别体制、特别机制、特殊政策、特殊环境,打造一批创业特区(人才特区)。到2015年,特区内建成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600万平方米,集聚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到2015年,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3000名,其中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1000名、港澳台及外籍创业人才1000名、国内创业人才1000名。
--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到2015年,着力培养科技创业家200名,集聚中央“千人计划”创业人才100名。
--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辅导计划。建立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跟踪服务机制和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到2015年,实现科技创业企业境内外辅导上市100家。
--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计划。积极鼓励各区(县)和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工业园、文化创意园、现代农业园等)、科技园、创新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到2015年,共建大学科技园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60个。
--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覆盖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多元化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到2015年,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基金总规模突破500亿元;五年内,覆盖扶持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重点培育科技创业企业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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