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示范。针对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从方案选址、设计优化、定额控制、施工建设的集成创新方面继续开展基础设施节地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结合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现状调查,在水利工程改造项目、公路交通改造项目方面开展存量基础设施用地改造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1.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抓紧落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市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6万户,其中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357户。完成覆盖全市85%以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抓好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建设39个,其中重点培育9个省级农村综合整治示范村(镇),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2300亩。〈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3.继续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全市50%以上的中心镇、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全市发证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百万”造地保障工程
1.加快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根据“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原则,组织实施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利用规划,推进低丘缓坡开发质量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通过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新增耕地面积13400亩。〈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与土地整理。结合小型村合并、自然村缩减、空心村拆除等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开展建设用地复垦质量示范项目建设,全年实现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2500亩;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工程等政策优势,开展土地整理质量示范项目建设,全年实现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900亩。〈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继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共同责任机制、任务分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在内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年初任务分解、年中监督检查、年末评价考核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行动计划全过程的指导、协调、考核,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供应调控体系。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编制与报批工作,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制度。落实“八个一批”专项活动相关的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