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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协调小组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协调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85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实现“全省交通秩序较好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全面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张校军  市政府
  叶 根  市公安局
  成 员:杨志强  市委宣传部
  韩宝安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周国祥  市文明办
  楼灿忠  市发改委
  陈纪钢  市教育局
  王永明  市监察局
  何俊杰  市财政局
  梁佰军  市住建局
  石 坚  市规划局
  王建平  市交通运输局
  张永明  市城管执法局
  沈长荣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王富灿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陈云腾  镜湖新区管委会
  韩彬翔  共青团绍兴市委
  赵健生  市工商局
  陈先清  市气象局
  潘惠林  市保险协会
  胡大勇  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叶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童国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市区交通规划、交通建设、交通管理等事项;落实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和确定重大交通管理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市公安局。积极当好参谋,制定和完善交通管理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交通管理思路,提出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议,及时发布交通拥堵预警信息。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实施严管,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参与新建、改建道路和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交通影响评价评审,参与新建和改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审核,参与公交线路制定调整和站点设置调整工作。
  3.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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