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增强基层文化服务功能。在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综合利用、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文化单位的社会效益。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农村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人才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确保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文艺团体深入基层演出,做到一村一年一场戏。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基层阅报栏(屏)建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经常化。
12提高文化惠民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对承担公益性演出任务的专业艺术院团给予补贴,鼓励专业文艺院团深入中小学校、社区(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残疾人托管中心等开展文艺服务,每年免费配送文艺演出600场。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级少年宫、体校、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定期向生活困难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提供免费艺术、体育培训。定期向困难家庭居民赠送报刊、图书、演出票、电影票等文化消费券。组织以“欢乐青岛”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以“书香青岛”为主题的全民读书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3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保证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自2012年起,全市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实施“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百亿工程”,文化投入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设立青岛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镇、村文化建设。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拓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五、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大项目带动、骨干企业带动、科技带动、品牌带动和开放带动五大战略,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14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通过科学布局、产业集聚、特色引领、错位发展,打造影视传媒、演艺节庆会展、文化休闲度假、美术工艺品制造、创意动漫和生态民俗六大产业聚集区,引导项目、资金、人才、科技、金融等优势要素集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文化产业高地。重点发展影视传媒、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节庆会展、文化产品制造等产业,推动其成为文化产业的主导性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传输等新兴文化产业。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