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生产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7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以社科规划项目和“双百调研工程”为依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学术理论上不同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出一批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增强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社科研究水平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发挥社科普及教育阵地作用,办好社科普及周活动。
8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构建主流舆论引导格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持久地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强化政治责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维护良好的新闻传播秩序,对违反新闻纪律、违背新闻道德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打造有影响的门户网站品牌。规范微博、即时通讯等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对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区(市)互联网管理体制,提高网络文化信息监管水平。
9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强重点文艺作品的规划立项,鼓励体现青岛城市精神、文化元素的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对列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工程、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和省文化创作“精品工程”的作品,在资金上给予配套支持,争取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上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影、展播、展览文艺精品提供条件,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扶持青版图书、报刊、网络和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建设,生产创作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加强文艺理论建设,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提倡艺术创作题材、样式、风格的多样发展,鼓励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艺创作,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文化惠民,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0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青岛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求,完善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市、区(市)两级文化馆和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街道(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社区(村)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各区(市)拥有一处大型中心文化广场,每个社区和村拥有一处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规划建设市文化中心、现代传媒广场、科技馆、档案馆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新建改建一批高水平的演出场所。加快城乡数字影院建设,实现区(市)级城市一院多厅数字影院全覆盖。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15分钟文化圈”,率先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