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1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
2.1.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组成。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副县长、武装部首长、水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政府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经贸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发局局长、移民局局长、城建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民政局局长、教育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桓仁电力公司总经理、邮政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广电局局长、水文局局长、中国网通桓仁分公司经理、县水务局副局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城建和交通等部门所属的管理和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联防指挥部,负责本工程和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出现较大险情,要立即向所辖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说明出险的位置、险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并立即调动抢险队伍按照抢险方案进行抢护。当险情威胁河道沿岸、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呈请本级政府按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1.4 专家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由县水务局、水文局、气象局、农发局和有关部门熟悉防汛抗旱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根据汛情、旱情形势及气象、水文预报和工程状况,评估防洪抗旱能力、制定调度方案和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救灾抗旱减灾行动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2 职责分工
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2.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指令;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洪水方案和防汛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报告和建议,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各成员单位;下达和执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紧急防汛期间参与协调全县各部门进入防汛紧急状态。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间组织抢险应急分队,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监管范围内的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县所属工业企业洪涝灾情信息;组织、协调生产防汛抗旱物资,协调公路部门组织调运。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时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做好本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县农发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做好本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全县汛情与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广电局: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情况。汛期,及时插播由县气象局提供的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四级、五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公众发布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抗洪、抗台紧急通知。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的生活,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启动《桓仁满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抗灾救灾及灾民的救护工作,灾后做好疾病防治及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