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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步骤
  1. 制订方案,组织部署(7月5日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制订具体检查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2. 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召开专门会议或印发文件等形式,组织安排各类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和专项检查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好接受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
  3. 突出重点,开展检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分别组织工商、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对我县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登记表。对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要做好重点检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4. 督促整改,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日)。执法检查结束后,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要对本次检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跟踪监察,依法处理,确保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三、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缔各类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主体;工会、妇联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职工、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对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保民 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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