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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木通线公路:沙尖子镇二道阳岔-干沟子路段;
  (3)沙尖子镇双水洞-五里甸子镇老黑山村沿江路段。
  (二)重点防范期
  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10日-9月10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领导负责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及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预警工作;县城建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山地建房的审批管理,做好住宅、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等工作;县交通局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并对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及时清理,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县气象局要及时通报气象监测资料,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法规知识的宣传,并及时播报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县教育局要做好全县学校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预案演练,采取临灾预警、避险转移、临时安置等防御措施,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救助能力;县旅游局要做好各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前要及时组织景区内游客及工作人员防灾避险转移;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值宿轮流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及地质灾害类型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 坚持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筑物(房屋)、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并对其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可靠的防灾减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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