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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工 作 任 务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三、整治公共场所卫生
3. 整顿鹏翔、乐购、华一、四达、步行街等重点市场、商业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
县工商局
县综合执法局
开办单位
6月30日前
4. 清理河道、山洪沟的环境卫生;
县水务局
各乡镇
5. 治理公路沿线及各出县口环境,重点是本桓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县交通局
8月30日前
6. 全力抓好旅游景点、景区及沿线周边环境卫生。
县旅游局
各景区单位
四、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卫生
1. 清理道路、沟渠、居民区环境卫生;
各乡镇政府
县城建局
5月30日前
2. 保证基本的环卫设施完好;
所属部门单位
3. 定人定岗定责,纳入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