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领导。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县政府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将具体实施方案于今年4月10日前报送县爱卫会办公室。
(二) 明确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行使管理职能,全力抓好辖区内整治城乡环境,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整治城乡环境工作。
(三) 强化监管。建立督察指导机制,县委、县政府督察室要强化对整治城乡环境各项工作的督察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及时督办和督察反馈。要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实行处罚与教育、严管和奖励相结合,推动和促进工作任务完成。
(四)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加强城镇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人员、保障经费,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将有关工作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绿叶杯”竞赛、积极创建文明与卫生县城(镇、村)和文明与卫生先进单位有机结合,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 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实施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大力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活动,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切实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优化投资环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开设专栏和专题,宣传和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带动广大市民关心和参与,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
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元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皓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办主任
冷贵才 县爱卫办主任
李春海 县城建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