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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8〕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管理,营造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推进县城现代化、村镇城镇化进程,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桓仁为目标,以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县城人居和投资环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整治城乡环境,推动全县城乡卫生面貌和市容镇(乡)貌的进一步改观,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全县整治城乡环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 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卫生。
  1.清理粉饰住宅楼道;
  2.陈旧楼体粉饰;
  3.拆除和清理住宅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取缔小开荒及家禽家畜饲养;
  4.抓好甬道、车行道铺装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完善;
  5.规范管理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储存站点,督促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治;
  6.全力抓好卫生保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 整治市容环境。
  1.主要街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2.清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店外经营;
  3.整治户外各类广告牌匾,取缔小招贴、违法办证等小广告;
  4.整治施工现场、待建工地、车辆遗撒、带泥上路和建筑垃圾乱排放;
  5.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临街场外销售、修理和临街刷车。
  (三) 整治公共场所卫生。
  1.整治集贸市场(大集)、早市、夜市及厅室市场周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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