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县公安局负责宣传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等工作程序。
11. 县司法局负责宣传“五五”普法工作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
12. 县工商局负责宣传打假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13. 县国税局负责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知识。
14. 县地税局负责宣传依法纳税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5.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和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16. 县交警支队负责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
17. 县旅游局负责宣传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展示各旅游景点图片。
18.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现场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日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益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常存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国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启敏 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齐景民 县档案局局长
刘明旭 县民政局局长
张树伟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落实方案中所要求的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邵涛(兼)。
四、相关要求
1. 做好活动准备。
5月8日,召开筹备会议,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办、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城建局、爱卫办、卫生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本溪日报驻桓仁记者站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会议,详细安排和部署政务公开日的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筹备会议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并于5月10日将本部门(单位)活动详细计划(包括桌椅摆放、展示板展示内容、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其他设备、参加人员和活动的详细日程)上报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