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08年“兴牧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本溪市政府“兴牧杯”竞赛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08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兴牧杯”竞赛活动,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08年“兴牧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8年度“兴牧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畜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兴牧杯”竞赛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桓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农民增收、牧业增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畜牧工作会议精神,以畜牧产业基地建设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
1. 参赛单位及竞赛内容。以乡镇为单位参赛,竞赛以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监督为主要内容。。
2. 评比方式。竞赛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集中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千分考核,得分最高的乡镇授予奖杯,第二、三名为优胜乡镇,第四、五、六名为先进乡镇,评比结果经“兴牧杯”竞赛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后,予以通报表奖。
3. 奖励办法。得杯乡镇奖励3000元,优胜乡镇各奖励2000元,先进乡镇各奖1000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兴牧杯”竞赛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牧杯”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颜世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臧吉石 县动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