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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草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活动,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本溪市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卷烟打假工作总体部署,以“打网络、端窝点、管市场”为长期性工作重点,发挥联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卷烟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烟网络及窝点的打击力度,保持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巩固扩大卷烟打假和卷烟市场整治工作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草市场上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使我县烟草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三、工作重点
  (一) 严厉打击制售假烟网络。要细致排查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积极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切实查清制售假烟网络的组织结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运作模式、上下线数量、基本活动规律等,力争将制售假烟网络一举摧毁。
  (二) 切断假烟运输渠道。县烟草专卖局要联合公安、交通、客运等部门,重点打击假冒卷烟和走私烟的运输环节,加大对交通要道、客运站以及配货站、物流中心等场所的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假烟和走私烟运输渠道。
  (三) 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县烟草专卖局要会同县工商局认真抓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卷烟行为的取缔工作。要组织市场管理人员细致排查全县无证(照)经营情况,调查无证(照)经营户销售卷烟的来源。对销售假烟的,依法没收并从重处罚;对销售真烟的,要查清来源,采取有力措施断其货源;对外地人员在本地经营卷烟的业户,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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