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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形成多个产业集群。

  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和都市工业园区等,立足区县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围绕发展配套、构建和延伸产业链,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中心城区重点建设河北区通广科技园的信息技术及产品研发制造、南开区中环电子工业园的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仪器生产及软件开发等七个以研发、设计、营销和总部经济为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滨海新区重点建设临空产业区的航空电子、空港保税区的移动通信、开发区西区的通信及汽车电子、塘沽海洋高新区的互联网通信设备、汉沽电子信息零部件、中心生态城软件产业六个特色产业集群;津南区重点建设海河工业区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集群;东丽区重点建设东丽开发区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武清区重点建设电子信息零部件产业集群;蓟县重点建设开发区电子信息零部件产业集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招商引资。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健全招商引资领导协调机制和跟踪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等龙头企业,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填补产业链空白、带动产业升级的紧缺项目或关键项目。优化招商引资结构,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产业招商和园区招商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利用外资的有效增长。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和落实,提高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

  (二)强化政策扶持。

  落实好国家关于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支持集成电路、软件、通信、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领域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推进电子信息企业兼并重组。面向产业发展新需求,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投资环境。

  发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亟需的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对获得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的项目予以配套。引导社会资源向电子信息产业倾斜,鼓励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电子信息重点领域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完善风险投资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支持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电子信息企业。

  (四)构筑人才支撑。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的人才引进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研发人才、产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结合重大产业化专项和重点项目的实施,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等多种方式引进技术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社会保障,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十二五”时期,要形成30万产业人才支撑队伍,新增15万从业人员,其中:新增软件产业人才3万人,制造业研发人才3万人,产业工人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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