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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塑造城镇特色提升城镇品质意见的通知

  (四)坚持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城镇特色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保障,应摒弃在城镇特色创建过程中不顾城市实际,大搞形象工程的做法。

  (五)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参与的原则。城镇特色的塑造要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要以提高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在塑造特色城镇的建设中,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工作目标

  中心城及市域各城镇要围绕“特”字做文章,通过对自然山水的保护、历史与民族文化的挖掘、景观形象的打造、功能结构的完善,凸显出城镇特色,实现三年初现成效、五年大见成效的目标。要突出“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生态双城”的景观特色,通过生态和人文特色的塑造,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并力争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域各城镇要结合城镇的性质、定位及地域特点,塑造不同城镇特色,构建功能互补、特色各异并富有浓郁民族特色和亚热带风光的区域性生态宜居城镇体系。

  (一)中心城区

  1.加强“山水城市”特色塑造,强调山水自然景观,突出“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生态双城”景观特色,实现生态景观面貌的多样性。利用中心城“青山环抱、邕江穿绕”的自然地貌特征及亚热带生物资源优势,构建以周边“山、水、林、田”为基本的生态支撑体系,与内部邕江绿地主脉、公园绿地支脉形成的“羽状”绿地网络相互融汇的绿地系统主结构,打造“中国绿城”品牌;利用邕江及其内河支流,构建合理的城市环状水网体系,将城市内河水系及沿线区域建设成为畅通的行洪道、水清岸绿的滨水生态住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经济繁荣的产业带、内涵丰富的文化带、人水和谐的休憩园,形成独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水城”景观生态环境。

  2.充分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整合旧城面貌,突出民族文化特色,融合民族风情民俗,做好历史文化遗迹、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修复和改造工作,修复水文化历史街区,塑造多元化的建筑风貌,建设特色文化园区。通过以上特色的打造,使我市不仅成为一个以“青山为屏、邕江为带、山水相衔、绿羽成脉”的生态城市,同时也成为一个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宜居园林城市。

  (二)城区、开发区各主要乡镇

  1.青秀区长塘镇要结合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打造大型特色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突出“田”的主题,勾勒出“城”和“田”相融互补、特色各异的独特风貌,挖掘城镇独有的历史遗存和民俗文化;伶俐镇依托伶俐工业集中区,要结合新型特色工贸型强镇这一发展定位,依托临江优势,突出“水”的主题,保护好沿江生态风貌,协调好生态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关系;南阳镇、刘圩镇应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发展农产品,突出“人”和“城”的主题,打造成和谐宜居的集贸型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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