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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
(白府办[201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
(2011-2015)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1、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的意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建立自学和集中学习计划,落实内容、时间、人员、要求等。要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季度原则上安排一次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应当就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知识的专题学习。
  3、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测试制度。将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前考核内容,重点考察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拟担任公安、交通、建设、发改、商务、文体等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项目较多的部门领导,任职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法制机构进行。考核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暂缓任用。
  4、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县政府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培训内容。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年度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要把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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