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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十二五”整治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3.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业,控制初级产品的数量。金属矿产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新品种,大力提升优质金属矿产品比重,鼓励资源向省内深加工企业配置。凹凸棒石粘土、方解石、膨润土、石英岩、沸石、高岭土、硅灰石、绢云母矿等矿产,要生产超细粉体材料或纳米材料、改性材料和特种用途材料等系列产品。建筑材料要大力发展高标号、特种水泥,积极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限制传统粘土砖瓦生产,在规划区内,到2012年底实现全面禁实。饰面板材要着重开发优质品种,生产薄型、异型石材。石膏、矿盐、硫、磷、萤石、明矾石矿等矿产要加大技术开发力度,生产系列化产品,扩大用途,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4.调整规模与技术结构。加强资源整合,培育若干大型矿业企业集团,实现集约化开采,形成规模经济,力争到2012年底,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从目前的22.4%提高到30%,到2015年底,进一步提高到40%。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设备、工艺以及综合利用技术,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配备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装备,力争到2015年底,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率达到80%。

  (三)重点产业布局。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我省非煤矿山资源赋存特点和开发利用条件,规划建设“一带、五区、七基地”,即:建设1条沿江矿业经济带、5个非煤矿山矿业经济区和7个非金属矿物原料开发基地。

  1.沿江矿业经济带。

  一是大力发展黑色冶金矿业经济。以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龙头进行资源整合,加快马鞍山-繁昌、庐江区域铁矿采、选、冶和冶金辅助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大铁矿开发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到2015年底,区域内铁矿石产量达到2500万吨,提高区域内铁矿原料供应保障程度。

  二是大力发展有色冶金矿业经济。以铜陵-池州区域为中心,向安庆、芜湖辐射,建成沿江有色、贵金属原料生产基地。在确保铜、铅、锌矿产量的同时,大力开发金、银、铅、锌、钼矿,并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发展循环经济。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龙头,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科技攻关,解决有色金属矿“贫、深”难采选和矿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难题。到2015年底,区域内铜、铅、锌和贵金属矿石产量达到900万吨以上。

  三是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原料矿业经济。加强泾县、青阳、东至等地优质方解石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坚持“项目配资源,资源换产业”,鼓励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在超细粉碎、精细分级、表面改性和材料功能化复合技术以及非金属矿物材料加工技术、非金属矿物化工技术等产业化方面,达到国内同期领先水平。大力发展庐江明矾石深加工产品;扩大磷矿、高岭土矿产能,提高品级;鼓励现有硫铁矿企业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硫化工产品。

  四是大力发展高品质优质水泥建材矿业经济。通过集约发展,打造综合利用、无废开采的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宣城等大型水泥原料生产基地。

  2.非煤矿山矿业经济区。

  一是皖北矿业经济区。在两淮地区建立铁、铜、金、冶金辅助原料、优质矿泉水等大型综合矿物原料开发基地。积极开发淮北、五河、蒙城一带铁、铜、金矿。加大阜阳(太和)和亳州地区地热资源的开发力度,对优质含碘、锶矿泉水进行规模生产,创造品牌。

  二是霍邱黑色冶金矿业经济区。进一步发展霍邱铁矿采、选、冶和冶金辅助原料生产基地。引导矿区进行资源整合,将现有13家矿山企业整合至7-8家。到2015年底,确保在建矿山全部投产、达产,力争范桥铁矿开工建设,年产铁矿石达3700万吨,年产铁精矿1150万吨。

  三是皖南钨钼矿业经济区。积极争取国家钨钼资源开采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围绕祁门、池州等地丰富的钨钼矿资源,启动建设皖南钨钼矿业经济区,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原矿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深加工项目,积极开发钨钼系列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

  四是皖东多金属和非金属矿业经济区。以滁州琅琊山铜矿采选为重点,建立皖东地区铜、铁、金、银、铅、锌、绢云母等有色、黑色及非金属矿物原料基地。在保持铜、铁、金、银、铅、锌矿石产量的同时,稳定天长矿区原油生产,挖掘潜力,延长服务年限。进一步研究绢云母物化性能,发展天然、高效日用化工原料产品。

  五是大别山矿业经济区。围绕大别山区建立金、铅、锌、铁、钼和非金属原料开发基地,发展钾、镁、磷肥料,玻璃、陶瓷、建筑石材,超细粉体等产业。继续保持铅锌矿生产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高品位铁砂矿开发磁性铁系列产品。加大岳西、金寨、霍山优质花岗岩板材的开发力度,形成规模,创造品牌。积极开发蛇纹岩、膨润土、石英岩(脉石英)、绢云母、瓷土等有市场需求的非金属矿产品。积极争取开发金寨大型钼矿资源,并发展冶金、化工深加工产品。

  3.非金属矿物原料开发基地。

  一是玻璃石英岩原料基地。集中开发凤阳的石英岩矿资源,形成硅质原料及综合深加工产业基地。到2015年底,力争硅质原料及深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00-350亿元;到2020年底,力争硅质原料及深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二是皖北(宿州、淮北)水泥原料基地。实行扶优扶强,推动企业重组,加快矿山整合,强化节能减排,为皖北地区现有水泥生产能力提供充足的原料。

  三是矿盐、石膏原料基地。积极开发定远、明光的矿盐、石膏矿产,提高深加工度,开发系列矿产品,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加强共生芒硝的综合开发利用,改变目前单一的食用盐、石膏产品结构,开发膏盐化工系列产品。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在滁州、合肥重点开发纸面石膏板产品,在淮南、阜阳重点发展陶粒石膏产品。加大对沿江硬石膏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四是沿淮煤系高岭土资源基地。结合淮北、淮南等地煤炭资源的开发,综合开采伴生的煤系高岭土资源,为煤系高岭土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五是凹凸棒石粘土原料基地。打造明光凹凸棒石粘土纳米材料生产基地,加大“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力度,积极研发凹凸棒石纳米级材料,发展精细加工产品,加大在建材、环保、催化等领域的应用。

  六是膨润土原料基地。以黄山市屯溪区为中心,扩大活性白土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限制粗加工产品产量,研究有机膨润土、超细纳米膨润土的生产工艺,形成系列产品。

  七是国家级(池州)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应用基地。依靠科技拉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白云石、方解石的超细粉碎、精细分级、表面改性和材料功能化复合技术与产品,形成白云岩矿、方解石矿资源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基地。到2015年底,力争原料及深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00-400亿元;到2020年底,力争突破600亿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

  2011-2015年,全省拟实施矿山新建、续建和技改(含尾矿库治理)项目153项,项目总投资476亿元;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87项,项目总投资439.26亿元(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徽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尾矿库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出台鼓励、规范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非煤矿山行业政策法规体系,保障非煤矿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行业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及规程规范,确定整治对象,不遗漏一家企业、一处矿山。列入整治对象的矿山经所在地市级政府核查后,由各市组织分期、分阶段整治。加快现有矿山技改扩能步伐,具备技改条件的矿山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改造到位,规定期限内不能改造到位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经公告列入关闭对象的矿山,各级投资管理部门不得核准备案,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采矿开采登记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办理安全评价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予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不予供电,公安部门依法吊销《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妥善处理遗留爆炸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强化行业管理。

  建立以行业规划为龙头,以准入制度为基础,以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手段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可行性论证。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小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必须达到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标准。加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矿山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项目核准备案、初步设计、安全和环保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已有矿山被确定为整治对象、相关证照到期的,一律暂不核发新的证照,待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再核发证照,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加强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行业秩序,严禁违法、违规开采。严格审查非煤矿山工程咨询、设计单位资质条件,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四)强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强化现有矿山的改造升级,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方法。地下矿山大力推广机械化铲装、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地压监测监控技术、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机械化装药成套技术、帷幕注浆技术,建立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井下通信联络系统。露天矿山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非电起爆、机械铲装设备、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和生态护坡防护技术。尾矿库大力推广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干式排尾技术、尾矿充填技术、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动矿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产学研联合,鼓励支持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强化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引进、应用、研究和创新,重点支持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低品位矿种选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安全及尾矿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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