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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十二五”整治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2.统一规划,有序开采。强化对非煤矿山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和开发利用条件进行合理开发,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开采资源储量丰富、市场紧缺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战略安全储备、开采条件差和国家限制开采的矿产,禁止开采对环境破坏严重的矿产。

  3.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禁止矿山企业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劣用,引导企业优矿优用、合理配用、分类使用、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将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开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4.创新带动,安全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山。

  5.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实现资源整合、优胜劣汰、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基本达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依法合规、工程设计科学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矿山建设及生产经营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和劳动效率大幅度提升。到2015年,大型矿山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点骨干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水平进入全国先进水平前列,中小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力争到2020年,省内90%以上的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基本建成绿色环保、资源利用节约高效、本质安全的非煤矿山生产体系。

  整治目标:到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数量由2010年的2046个减少到1600个左右,减少约21.80%,其中,地下矿山由2010年的428个减少到370个左右,减少约13.55%;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352.03亿元增加到496.60亿元,年均增长约18.77%。到2015年,矿山数量减少到1400个左右,比2010年减少约31.57%;通过装备水平提升和技术进步,矿山从业人数比2010年减少约19.88%;矿石生产总量达37000万吨,比2010年增长约20.36%;职工人均矿石产量由2010年的3659吨/人提高到2015年的5500吨/人,人均增长约50.31%;工业总产值达到723.30亿元,年均增长约15.49%;职工人均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41.91万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107.47万元/人,增长156.43%。

  重点矿产品产量目标:力争到2012年,铁矿石产量由2010年的2161万吨增加到3000万吨,增长38.82%;铜、铅锌和贵金属矿石产量由2010年的805万吨增加到900万吨,增长11.80%;铜金属含量产量由2010年的6.70万吨增加到7.50万吨,增长11.94%。到2015年,铁矿石产量达到5700万吨,比2010年增长163.77%,铜、铅锌和贵金属矿石产量达到1000万吨,比2010年增长24.22%;钨锑钼矿积极争取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的支持,钨精矿(三氧化钨65%)产量达到2000吨,钼精矿(含钼45%)产量达到3000吨,锑精矿(折合金属量)产量达到400吨;高铝粘土和萤石等国家实施指令性计划生产的矿种,在总量指标内,实行保护性开采;方解石矿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00万吨以内,不再新增产能;石英岩矿不再新设单一的、原矿年开采规模小于20万吨的矿山;硫铁矿不再新设单一的、原矿年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的矿山,禁止新建低品位硫铁矿矿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5亿吨;新建建筑石料矿山最低年开采规模须达到20万立方米以上。

  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工业污染物排放100%稳定达标,矿山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到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80%,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60%,矿山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已安全闭库的尾矿库60%完成土地复垦;地下矿山原矿综合能耗低于7千克标准煤/吨矿;选矿综合能耗低于13千克标准煤/吨矿;单位矿石基准能耗低于31千瓦时/吨,耗水量低于4吨/吨矿;重点企业100%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建成3-5个国家或省循环经济和清洁矿山生产示范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到2015年,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达到90%,露天矿山达到95%;地下矿山采矿贫化率不超过10%、露天矿山不超过3%;选矿实际回收率达到85%以上,混合(难选)矿回收率均在80%以上;选矿用水废水循环利用率100%;加大现存尾矿库尾砂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减少尾砂的贮存总量,到2015年,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信息化提升目标:到2013年底,地下矿山全部实现信息化监控,四等及四等以上在用尾矿库完成信息化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重点在用五等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控系统,全省在用尾矿库实现实时在线的信息化安全生产监控和生产调度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目标:到2013年6月底,地下矿山建成完善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到2015年底,形成较完善的非煤矿山行业规程、规范和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废弃尾矿库全部履行闭库手续,消除尾矿库重特大安全隐患,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显著改善;逐步完成老采空区隐患治理,建立和完善采空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小型露天矿山设计和生产运行,消除露天采场高陡边坡滑坡和危险级排土场隐患。

  三、整治和发展重点

  (一)行业整治重点。

  加强非煤矿山行业整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矿山资源整合开发、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关闭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安全无保障的非煤矿山。

  1.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

  (1)不符合国家和省行业准入条件及产业政策的矿山;

  (2)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备案的矿山,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的矿山;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和已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

  (4)同一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同一区域垂直重叠开采相互影响安全生产的矿山,列入资源开发整合范围、在大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开采的矿山;

  (5)超生产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山;

  (6)在建、改建和扩建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而擅自投产的矿山;

  (7)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的矿山;

  (8)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或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

  (9)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矿山;

  (10)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的矿山。

  2.整顿的重点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未依法履行核准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审查,竣工验收等程序,违法、违规建设的矿山;

  (2)未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的露天矿山和未按规定实现机械通风的地下矿山;

  (3)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矿山;

  (4)安全、技术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档案资料不全的矿山;

  (5)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

  3.关闭的重点主要包括:

  (1)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擅自进行建设和生产的矿山;

  (2)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及有关矿种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要求的矿山;

  (3)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4)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在限期内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矿山;

  (5)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

  (6)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再利用的尾矿库。

  (二)结构调整重点。

  1.调整矿产资源开采结构。金属矿山,鼓励合理开发利用铁、铜、铅、锌、金、银、铬、锰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鼓励规模开采大型低品位铁矿等,努力提高多金属伴生矿选矿工艺技术;限制钨、钼、锑矿开采总量,严格执行国家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从严控制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新建硫铁矿、磷矿矿山,严格控制现有矿山开采总量。非金属矿山,要规范有序开采玻璃用砂岩、冶金用白云岩和石英岩、方解石、矿盐、石膏、饰面用石材、长石、水泥和熔剂用石灰岩、膨润土、沸石、硅灰石、高岭土、陶瓷土等矿产;保护性开采凹凸棒石粘土等稀有非金属矿产;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保护性开采耐火粘土、萤石矿、高铝粘土矿;限制开采重晶石、石棉等矿产。

  2.调整重要矿种采、选、冶比例。新建大中型矿山要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选矿厂,对分散但符合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开采的小矿山,分片集中建设选矿厂和尾矿库。控制冶炼能力,通过增加矿石产量和扩大成品矿进口满足冶炼需要。鼓励下游冶炼加工制造企业联合重组矿山开采企业,加大省内资源向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优势企业整合配置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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