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对《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益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崔喜文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颜世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贵伟 县科协主席
王玉凤 县科技局局长
魏振彧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国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玉岩 县人事局副局长
郝 文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贵利 县农发局副局长
张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树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木珍 县动监局副局长
张立志 县水务局副局长
迟欣为 县文化局副局长
张 伟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罗成志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大伟 县报社总编
许惠丽 县总工会副主席
孙举坤 县委党校副校长
管廷军 县经贸局副局长
邵清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志伟 县城建局副局长
吕永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万宝刚 团县委副书记
毕桓咨 县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贵伟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科协。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其它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各自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乡镇应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