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将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
2.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每年不少于2场次,乡镇每年不少于1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普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五) 以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四项科普基础工程”
1. 实施科普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 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并推向市场。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传导机制。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广电局。
3. 实施大众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提高科普书刊的品种和发行量,增加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我县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广电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科协。
4.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对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经5至10年的努力,力争每个乡镇都要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科技活动站,有1处规范的科普画廊。牵头单位:县科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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