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基本方针: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政府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局面。全民参与──全县公民既是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受益者,也是参与的主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在全县上下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公民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 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县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科普组织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健全,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全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到2020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全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0%。
三、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规定的任务及责任
(一) 以普及科学知识和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切实把科学教育摆在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阶段的特点,制订全县中小学生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学校科学教育质量,指导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工作。
2. 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根据未成年人各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校园科技“五小”活动、“科技创新竞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科普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活动。结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情况,大力开展面向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2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各类科普示范教育基地要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活动,使科普示范教育基地成为未成年人的科技教育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