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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宣传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季防火宣传攻势。活动中,要落实各行业、各系统和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宣传职责,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等自救知识。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要义务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告、公益广告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冬季防火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自检自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县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人:谢鹏,联系电话:8822946)。

  附件:《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隐患单位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投入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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