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
(绍政发〔2011〕43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精神,现就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质量是一个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和整体实力的综合反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设质量强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全市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建设质量强市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体、社会主动的质量工作体系, 全面提升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
(二)总体要求。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为抓手,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为基础,积极推进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建设,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的转变,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由“制造大市”向“品质强市”的转变,总体质量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
1.产品质量目标。国家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全国、全省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6 %以上,其中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7%、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创建5项国家“鲁班奖”工程,200项省部级优质工程;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