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环境质量行动。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城市“清静工程”、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工程,实施流域交接断面水质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废弃物污染治理。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进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推进能源计量。(责任单位:市环保、经信、统计、质监等部门)
(九)全民质量教育行动。组织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质量知识、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积极开展质量优秀学术论文征集活动,引导质量工作者加强学术研究,不断推进质量管理创新。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活动载体,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建设成效,努力打造全民质量社会。(责任单位:市宣传、质监、建管、发改、环保、经信、工商、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十)万企质量培训行动。根据“千争创万导入”活动要求,以政府质量奖为抓手,在生产、建筑、服务、环境领域分类导入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全市新增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企业各60家以上,新增实施5S管理、6σ管理、精益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企业800家以上,树立一批质量管理的先进典型。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和标准化水平确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或自愿认证,完成2万人次以上的质量培训任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建管、发改、环保、经信等部门)
(十一)企业诚信质量行动。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引导企业走质量强企的发展之路。积极打造重点涵盖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领域的质量信用信息大平台,配合推进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信用网站的建设及与相关部门质量信用信息的对接,逐步实现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全面实施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反映质量建设水平和成效。完善12315、12365、12369等质量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民愿诉求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经信、环保、质监、建管、工商等部门)
(十二)检测质量支撑行动。制定发布“十二五”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强我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列入省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质量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启动建设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实验室,并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对接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在产业集聚地加快产业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发挥标准化研究机构核心作用,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经信、财政、质监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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