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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11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绍兴市2011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推进全面、全程、全民质量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展以“四重八大十二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建设活动,即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四个重点,突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持续开展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诚信、质量惠民四大建设工程,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十二项具体行动。
  二、具体行动
  (一)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行动。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层层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协调机制,健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推行网格化监管,层层落实区域质量安全责任,确保所辖区域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域性重大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在年内完成本部门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加强对质量安全状况的信息搜集和实时监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确保种养环节初级食品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确保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抽查覆盖面达100%,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6%以上,问题食品后处理达标率达100%;确保流通领域抽检食品总数1000批次以上,合格率居全省前列;加强小食杂点监管,深化“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配送率巩固在80%以上;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机制,实施分级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创建2个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含复评);建立一批出口检验监管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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