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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二、功能区布局
  统筹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用地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用地的关系,统筹农田基础设施、地力提升等硬件建设和科技、机制等软件建设的关系,统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统筹规模化经营与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关系,根据省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加强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相衔接。总体规划在绍虞水网平原、海涂平原和浦阳江流域的诸暨盆地、曹娥江流域的三界--章镇盆地、新嵊盆地一带的标准农田中建设。其中绍虞水网平原、海涂平原规划建设33万亩(2015年前建设24万亩),诸暨盆地一带建设32万亩(2015年前建设22万亩),三界--章镇盆地一带建设16万亩(2015年建设11万亩),新嵊盆地一带建设19万亩(2015年前建设13万亩)。全市建成连片1000亩以上功能区100个、15万亩,500-1000亩功能区400个、25万亩,100-500亩功能区2000个、60万亩。
  三、建设标准与内容
  (一)基础设施。省级功能区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市级500亩以上,县级100亩以上,水资源、成土母质等立地条件较好,农田基本格式化。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排灌设施完备分系,田间道路成网,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要求。农田林网建设良好,农用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齐备,能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
  (二)土壤肥力。农田应达到一等田肥力水平,土壤剖面构型良好,无明显障碍层。肥力水平达不到要求的,结合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通过施用有机肥、配方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
  (三)机制创新。各级各类涉粮项目优先实施于功能区,促进资金、技术和管理要素集成。积极推进功能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植发展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面积比例在30%以上,没有全年性抛荒田。每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至少建有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统一供种、育秧、插种、防治、收割、烘干、加工等社会化服务覆盖率80%以上。建立功能区管护制度,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档案,明确乡镇行政负责人为管理保护责任人。对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占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的,必须严格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同质同量”的要求执行。
  (四)科技提升。全面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应用粮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和稳粮增效种植模式,确保功能区内一季种植粮食作物,全年农田复种指数200%以上。主推技术、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应用率100%,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80%以上,无公害稻米基地和产品“认证”普遍实行。

第二节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一、目标任务
  到十二五末,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12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左右,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着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空间布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计划三年内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12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
  三、建设标准与内容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按省定标准要求建设(详见关于下发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及园区建设标准的通知)(浙农园办〔2010〕2号);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要求详见绍兴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突出围绕以下几方面:
  (一)特色优势明显。围绕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卉、竹木、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比较优势突出、带动增收明显的重点产业和区域,通过统筹规划、整合优化、改造提升,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并合理配套布局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二三产,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二)科技水平领先。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应用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行“五良”配套,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共建、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从而提高园区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使科技贡献率达到70%以上。
  (三)产品优质安全。扩大优质品种的推广应用,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促使园区内良种覆盖率100%,无公害认证率100%,并积极打造名牌农产品。
  (四)设施装备优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大园区耕地地力培育,大力应用先进设施装备、先进适用机械,使园区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旱涝保收率达到90%以上,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五)运营机制健全。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统一服务等形式,提高园区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通过园区项目法人化管理,形成政府加强服务、业主自主经营的管理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到园区创业,引导工商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各方有生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
  (六)服务体系完善。健全“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实行农技人员园区建设的对口联系和指导,推进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销售等专业化服务。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表

 项目

地区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现代农业综合区

主导产业示范区

特色农业精品园

绍兴县

2

7

12

22

诸暨市

2

7

11

30

上虞市

2

4

10

30

嵊州市

3

7

12

28

新昌县

2

3

9

20

越城区

1

2

14

7

滨海新城

1

4

5

7

袍江新区

 

 

1

3

镜湖新区

 

1

1

3

合计

13

35

75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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