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搞好安全监督工作。春运期间,客运站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坚决避免“三品”进站上车。客运站要加强营运客车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组织落实好旅客聚散工作,严格按照载客人数售票、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价客票造成车辆超载的,除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运输管理部门驻站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源头监管工作。
4.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切实做好除雪防滑工作。公路养护部门要以雪为令,及时除雪防滑。春运前,要对全县境内所有公路进行全面检查,对险桥、弯路及延冰路段要重点检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 维护好治安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春运期间,公安部门要派驻警力,加强客运站及周边秩序的管理,特别是对扰乱乘车秩序、流氓、扒窃、寻衅滋事、赌博、迷信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为春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运输管理部门、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规范》和《本溪市营运客车车容车貌管理规定》,对客运站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客运站要按照“三优三化”的要求,搞好文明服务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设立便民服务设施,努力为旅客提供舒适、优质、有序的乘车环境,要根据客流量、流向、流时,科学调度车辆,随时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提高车辆的正班、正点率。春运期间,除年三十、初一可实行对接和减并班次外,其它一律按运管部门核定的班次运行。
在春运期间,交通部门要做好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客运市场稽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认真查处甩客、拒客、宰客、倒客及超员、超载违章行为,确保春运市场秩序。
春运期间,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投诉。
四、加强值班值宿,保证信息畅通
相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及时畅通。要完善重大情况报警制度,出现情况立即上报。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和统计工作,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春运值班电话:8822765(运输管理所),8822205(东方客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