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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
  2.3 现场救灾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设立现场救灾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民政局分管自然灾害救助的副局长担任,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现场救灾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指导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4 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灾情评估、抢险转移安置、后勤保障、医疗防疫、安全保卫、恢复重建、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一)灾情评估组。由县民政局、水务局、农发局、国土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核查和上报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助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地震灾害情况统计和损失评估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
  (二)抢险转移安置组。由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县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三)后勤保障组。由民政局、财政局、经贸局、城建局、交通局、粮食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的通讯、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四)医疗防疫组。由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处理及饮水食品卫生安全。
  (五)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恢复重建组。由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城建局、交通局、农发局、水务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学校校舍、工商企业及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
  (七)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广电局、报社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必要时经指挥部同意,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灾情的新闻宣传稿要以灾情综合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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