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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5、负责组织完成本系统所负责行业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6、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省统计局

  1、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和协调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业务指导,为各地区、各部门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与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组织全省文化产业的综合核算及本系统所负责行业的调查工作。

  4、负责全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健全完善文化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地区、各部门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项目。

  5、整理和提供文化产业基本统计资料;对文化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省工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支持文化发展的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意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出台相关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企业及进行经营活动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经营中的不正当交易及商业贿赂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5号)规定,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加强文化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组织完成本系统所负责行业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5、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省新闻出版局

  1、负责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出版、报刊、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

  2、负责全省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工作,指导有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转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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