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鄂办文〔2011〕63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7月14日
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方案如下:
一、省委组织部
1、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组织保障。
2、与省委宣传部共同负责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省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3、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中转企改制单位的干部人员身份变更等问题的宏观指导、管理和实施。
4、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中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党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及宏观指导和管理。
5、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委宣传部
1、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制定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规划、任务、政策和措施,并进一步推动落实、检查督办。
2、负责指导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学习、宣传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受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托,负责对省级国有文化资产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4、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省直宣传文化战线干部的管理;会同省委组织部加强对省直宣传文化战线班子的建设和省管干部的管理。
5、负责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