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嘉兴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嘉委〔2011〕11号),设立嘉兴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2.划入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
3.划入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与对外开放布局研究,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平台建设,促进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
(三)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业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