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化管理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实施“金保工程”;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办公自动化项目建设、维护和推广应用,承担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开发和应用及信息资源数据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局门户网站,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负责局信息网络技术安全和保密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联网工作,指导基层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五)公务员管理处(军官转业安置处与其合署,挂市公务员局牌子)。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工作,参与编制人员计划,负责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市级政府部门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调任审批和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和全国、省部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审核市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市级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部属在禾单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才开发处。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市人才开发工作,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和规划、预测工作;制定本市人才的引进、培养、流动、激励等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组织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开展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干部选派工作,参与人才市场信息和人才统计工作;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协同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 负责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才专项资金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规范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进行综合管理,依法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组织年检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