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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

  (四) 确保调查质量。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成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 严格督查验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督查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相一致。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经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 加强成果应用。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实际耕地存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管理工作要以此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蒲信子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郭元戎  县政府副县长
  王忠智  县政府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马永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玉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明旭  县民政局局长
  李春海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于敬涛  县地税局局长
  李久双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宋月春  县林业局局长
  黄占山  县水务局局长
  李贵方  县统计局局长
  于群生  县环保局局长
  李开福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黄 红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志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盛冰冰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 立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朱祥林  铜锌矿管委会主任
  梁志乾  桓仁镇镇长
  郭志文  五里甸子镇镇长
  李富贵  沙尖子镇镇长
  段海震  普乐堡镇镇长
  崔明海  雅河乡乡长
  李明政  向阳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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