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做好春季防火防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经计委、各区经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重点监测企业:
春季来临,乌鲁木齐进入气候干燥、多风的季节,2008年2月27日,我市发布了大风黄色警报,为了做好防火防风的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经营,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经发(计)委和重点监测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火灾风害的危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大风防火工作和防风害准备工作。
二、积极进行检查和自查。区、县经发(计)委要对辖区内的商贸流通企业进行防火防风的重点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也要对自身的电力线路、户外广告牌匾、灯箱、橱窗、悬挂物等易受风灾的部位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杜绝安全隐患。大风期间切断电源。
三、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各单位、企业要第一把手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成立应急分队,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防火防风工作联络制度,各单位、企业指定专门联络员和联系方式,联络方式保持24小时畅通。加强重点部门和环节的巡查,及时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