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加强县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环保机构,加强人员配备;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科普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农民观看环保科普挂图、展板、宣传资料等,向农民传授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五、工程进度与时限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于2007年6月正式启动,分4年实施。2007年完成计划的20%,2008年完成计划的50%,2009年完成计划的80%,2010年全部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 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蒲信子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崔保民担任,成员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发改局、城建局、农发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动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要选派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于群生担任。方案实施采取县负责、乡镇组织、村委会实施的运行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 政策措施。为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并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列入本地区和本部门 “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 资金保障。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县直有关部门要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各乡镇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创建环境优美村镇的配套工程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四) 科技支撑。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大力推广村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系列配套技术;制定人才流动优惠政策和科学的用人机制,加强农村环保科技人员的培养与引进,组建高素质的科技人员队伍,解决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五) 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实施舆论监督,对没有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