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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的通知


  3.展销会设最佳组织奖。

  六、费用

  1.展示区承租、设计费用由省农业厅负责,展位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每个展位费1000元)。

  2.参展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抓紧做好参展落实工作,并填好参展回执和参展产品评奖申报表(见附件),由所在市农业(林业)局统一汇总后于8月3日前报送我厅经济作物管理局。联系人:孙钧,电话:0571-86757913;柏德玟,电话0571-86757906。

  附件:1.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参展回执

  2.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参展产品评奖申报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参展回执

参展单位

                                     (盖章)

参展产品

品牌商标

展 位 号

展销数量

       (公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情况(附有关复印件):

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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