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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6〕104号)


各市农业(林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林特)局:

  为展示和宣传我省水果产业精品名牌工程的建设成果,提高和扩大精品水果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提升水果产业的竞争力,推进水果产业向优质高效生态和产业化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杭州举办浙江省精品水果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农业厅

  协办单位:浙江省柑桔产业协会、浙江省杨梅产业协会、浙江省果品流通协会,各市农业(林业)局。

  承办单位: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

  组团形式:以市为单位进行组团,由分管局长带队。

  二、展销时间、地点

  1.展销时间: 8月12日-13日布展、报到时间:8月11日10:00-18:00

  2.展销地点:浙江省展览馆(杭州武林广场)

  报到地点:浙江省展览馆一楼正门处

  三、展示展销产品

  1.梨、桃、葡萄、李等各类时令水果。

  2.各类水果加工产品。

  四、参展要求

  (一)展示:展示区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布展,各市配合,并提供相应果品与加工品。

  (二)展销

  1. 参展单位为县(市、区)农业(林特)局、果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大型果园。

  2.展销产品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产地认证,或是绿色食品,有品牌商标和精美包装。

  3.每一展位一般不少于50箱(200公斤)。

  4.展位可进行展版宣传(展位楣板由省展览馆统一制作)。标准展位长宽各3米、高2.4米,部分展位长3米、宽2米、高2.4米。

  五、评奖

  1.参评产品须为展销产品,生产面积500亩、年产量500吨以上。

  2.参评产品于8月11日9:30-13:00送评比组(地点:中北大酒店,杭州中山北路548号),每个鲜果样品送样10公斤,加工产品每品种送样2箱。参评费每样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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