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动物防疫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全省建成比较完备的动物防疫体系六大系统,即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与指挥系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动物检疫与监督管理系统、兽药质量检测与残留监控系统、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保障系统和动物防疫技术支撑系统。
(2)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为有效地掌握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逐步在全省推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动物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开展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与追踪,保障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与开发射频识别软件,购置专用设备仪器、RFID芯片,建立和改造省、市、县畜牧兽医部门信息中心、培训人员等。
(3)饲料安全生产监测体系建设。为强化饲料监管,从生产源头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切实改善畜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状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饲料安全生产监测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省级饲料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11个市级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完善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饲料安全预警体系;完善饲料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推行HACCP等标准。
6.畜牧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工程。围绕加快畜牧科技的研发、创新和集成,提高畜牧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三农五方”科技协作,培育畜牧业科技创新主体,重点在畜禽良种选育、饲料资源开发、新型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研发、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畜牧业环境综合治理和畜禽健康养殖技术标准等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并迅速组装应用于产业化示范。构建生猪、家禽、奶牛、兔羊和蜂五条畜牧科技产业链,将成果推广辐射到500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扩大科技普及面,提高科技进步对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
7.强龙兴牧工程。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重点培育100家市场竞争力强、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和畜牧业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组织,重点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主要建设内容为:畜产品加工和饲料、兽药生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建立加工原料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培育知名品牌等。
8.畜牧业信息化工程。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联结市场、企业、养殖场(户)与畜产品消费者的商务信息平台;建立联结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科技工作者与生产经营者的科技信息平台;建立政府部门联系社会各界和农民的政务信息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建立畜牧兽医信息平台和信息点、行业综合数据库和网络设备等。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在政策上对畜牧业进行倾斜和扶持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方针,采取积极的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建立促进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以及养殖环境治理财政补贴制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牧业保险,建立畜禽养殖保险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发展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兽药与饲料生产龙头企业,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发展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用电、用水采取优惠措施,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优先安排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用地,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用水享受农业生产待遇。
(二)千方百计增加畜牧业投入
针对我省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中的薄弱环节,以及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大力增加政府财政对畜牧业的投资,特别是增加畜牧业基础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扶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财政对畜牧业的投入稳定增长。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多渠道、多元主体投资发展畜牧产业。
(三)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
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处理好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养殖户关系,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养殖户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经济共同体。围绕推进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和提高畜产品竞争能力,培育优势品牌产品,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采取政府财政补贴、贴息或低息信贷、立项优先等政策积极扶持农民组织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各种畜牧业产业化组织服务、管理和调控的功能,通过产业组织制定相应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和管理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相关领域。
(四)培育和完善畜产品市场体系
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放开市场、搞活流通的基本政策,加快培育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包括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各种超市、连锁店等在内的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市场规则,尊重和保护畜牧业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充分发挥农民、大户、企业在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立畜牧业信息体系,监测市场畜产品供求和价格动向,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把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推动力,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管理和专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鼓励各类专业院校毕业生从事畜牧业,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创业。继续加强畜牧兽医监督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加强农村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养殖专业大户、养殖企业主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从整体上提升我省畜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竞争力。
(六)切实加强畜牧业法制建设
加快我省畜牧业法规规章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大力开展畜牧业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以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执法力度,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七)加强宣传和公共服务
大力宣传党对农村和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加大发展畜牧业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各地在发展生态高效畜牧业和循环经济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营造全党、全社会关心畜牧业、支持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氛围。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转变畜牧兽医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畜牧业发展环境工作,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社会化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附件3:
浙江省“十一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
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关系到我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十一五”期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目标任务与实施重点,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特编制本规划。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现状
“十五”以来,随着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深入实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得到全社会普遍重视和高度关注。全省各地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积极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清洁化生产模式,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控制治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等一系列办法、规章,为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业,有序开发清洁能源,规范管理生态环境,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法律保障。同时,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等重点工作纳入了生态省建设和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目标考核体系。各地围绕治理目标,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完善组织体系,推广配套技术,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沼气生态工程建设和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排泄物治理,初步形成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机制。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无害化治理、沼气开发利用等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重点地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一是通过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建设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开展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配套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到2005年底,78个县(市、区)划定畜禽禁养区,1021个养殖场实行搬迁,禁养生猪53.65万头、奶牛1.16万头、家禽438.58万只、其它畜禽29.5万只,基本达到禁养要求。全省共建各类畜牧生态养殖小区415个,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108家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牛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治理。二是大力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组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作物病虫无害化治理等工程,对减少化肥农药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全省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00多万亩,推广水稻病虫综合防治技术1000万亩,实施农作物病虫无害化治理工程2000万亩。三是分区域、有重点地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了畜禽养殖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到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543处,总容积15.10万立方米,年产沼气1091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畜禽养殖污水656万吨。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9.02万户,年产沼气3205.34万立方米。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83.29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生活污水8170.04万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86.64万平方米,相当于开发能源33.59万吨标煤。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0%。